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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班延误保障
持卡人使用平安白金信用卡为本人订购机票,起飞或到达延误2小时及以上,最高赔付2000元/次(不超票价),全年不限次。
航班延误保障权益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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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理赔方式
登录平安银行官方APP口袋银行,在以下路径(任选一)申请理赔:
1.我的-客户权益-信用卡-专享权益-航班延误保障-一键理赔;
2.信用卡-信用卡服务-航班延误理赔。
备注:以上理赔路径仅限主卡,附属卡理赔请拨打40088-95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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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障说明及细则
- (1)起飞延误:实际起飞时间-计划起飞时间>=120分钟
- (2)到达延误:实际到达时间-计划到达时间>=120分钟 4. 责任范围:
- (1)自飞机原定出发时间起至飞机实际起飞时间,或至航空公司安排的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出发时间为止;
- (2)自飞机原计划到达目的地时间起至飞机实际到达目的地时间,或至航空公司安排的替代性交通工具到达目的地时间为止。如果原预定航班在取消前其延误时间达保险单载明的时间,保险人按保险单上载明的金额赔偿。 5. 责任免除范围:
- (1)因被保险人自身原因导致航班延误或者航班取消的;
- (2)被保险人在预订航班或投保时就已经知道或合理推断应该知道可能发生保险单载明的时间或更长时间延误、或航班取消的情形的;
- (3)原预定航班于起飞时间2小时之前(包括2小时)被取消的;
- (4)飞机原定出发时间不在保险期间的;
- (5)航班取消,但原预定航班在取消前其延误时间达保险单载明的时间的不在此限。 6. 理赔材料
- 与大陆相关航班:登机牌、行程单
- 国际航班(出发地、目的地在中国大陆之外,包括港澳台):航班延误证明、登机牌、行程单 7. 温馨提示:
- (1)如持卡人刷卡为其本人支付旅游团费(团费包含机票款项),不列在本保障范围内;
- (2)如乘坐国际航班需提供延误证明,国际航班指起飞和到达均为国际机场(国际机场暂包含港澳台地区机场);
- (3)具体赔付结果以保险公司审核为准;
- (4)里程或积分兑换的机票不在理赔范围内。
- (5)航班延误保险金取原预定航班票价,如遇航班取消,持卡人自行改签的航班不在理赔范围(原预定航班在取消前延误时间达到2小时以上的情况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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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保障服务在您的卡片激活首刷后次日零时即开始生效
2. 赔付条件:您需持平安白金信用卡为本人支付80%及以上当次航班机票票款并乘机出行,所乘当次航班“航班延误险”开始生效。如您刷卡为本人支付旅游团费(含当次航班票款)出行,或用里程/积分兑换的机票出行,不列在本保障范围之内。赔付金额为当次机票票价(不包含民航发展基金机场建设费、燃油费、其他税费境外航班税费),且最高不超过2000元。
3. 延误认定容易,起飞或到达延误满足其一即可:
(1)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实际搭乘的航班飞机因恶劣天气、自然灾害、机械故障、罢工、劫持或怠工、其他空运、航运工人的临时性抗议活动、恐怖分子行为、航空管制或航空公司超售而导致其延误时间连续达保险单载明的时间,保险人按保险单上载明的金额赔偿。
(2)若承运人在原预定航班取消后安排了替代航班,且被保险人搭乘该替代航班,延误时间达保险单载明的时间的,保险人按保险单上载明的金额赔偿;如果承运人在取消原预定航班后未安排替代航班的,原预定航班的取消时间晚于原定起飞时间达保险单载明的时间的,保险人按保险单上载明的金额赔偿。
延误时间的计算以下列两者较长者为准:
境内机场接送
畅享出行|6次境内同城机场接送
每自然月内持该卡累计积分消费满3000元或持该卡消费满5笔,且每笔金额在388元及以上,次月即可获赠1次境内同城接送服务。每持卡年最多6次。该权益仅限持卡人本人使用。
境内机场接送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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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细则
1. 主卡及附属卡持卡人均作为独立持卡人参与本权益;
2. 每自然月内持该卡累计积分消费满3000元及以上或持该卡消费满5笔,且每笔金额在388元及以上,次月15日后即可获赠1次境内同城接送服务。每持卡年最多6次。该权益仅限持卡人本人使用。
3. 服务使用有效期自赠送之日起,在当年持卡年度内都可以使用,最晚使用期限不得晚于下一持卡年度的第二个月月底,否则逾期失效(如:卡片核卡时间为2016年4月,则下一持卡年度首月为2017年4月,在2016年4月至2017年3月赠送的服务可在2017年5月31号前使用);
4. 如持卡人发生任何违法交易、欺诈、不正常交易,或者持卡人账户发生拖欠或呈现不正常状态,或者持卡人在权益期间申请销卡,银行保留拒绝该持卡人参加本权益及取消其获赠任何奖励的权利;如信用卡持卡人在权益期间存在延滞缴款及其他因个人问题导致卡片被管制、停卡或整户注销等情况时,不享受权益回馈;
5. 我行非本次权益的商品或服务提供商,如发生与商品或服务有关的争议,我行将协助持卡人与商家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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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细则
4.服务车型:仅支持“舒适型”车型(帕萨特、凯美瑞同级别),具体品牌以实际提供车辆为准。
5.服务城市及服务范围请见附表:
省份 | 城市数 | 服务城市 | 机场名称 | 市区 | 不含区域 | 备注 |
北京市 | 1 | 北京市 | 北京首都国际机场T1航站楼 | 顺义区、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丰台区、海淀区、石景山区、大兴区、昌平区、通州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亦庄)、怀柔区,门头沟区,平谷区,房山区。 | 不包含偏远的县级城市服务范围(如密云县) | |
北京首都国际机场T2航站楼 | ||||||
北京首都国际机场T3航站楼 | ||||||
北京南苑机场 | ||||||
上海市 | 2 | 上海市 | 上海虹桥国际机场T1航站楼 | 黄浦区、卢湾区、虹口区、闸北区、杨浦区、静安区、普陀区、长宁区、徐汇区、浦东新区、闵行区、宝山区、嘉定区、金山区、松江区、青浦区、奉贤区 | 不包含偏远的县级城市服务范围(如崇明县) | |
上海虹桥国际机场T2航站楼 | ||||||
上海浦东国际机场T1航站楼 | ||||||
上海浦东国际机场T2航站楼 | ||||||
重庆市 | 2 | 重庆市 | 重庆江北国际机场T1航站楼 | 渝中区、沙坪坝区、江北区、南岸区、大渡口区、九龙坡区、渝北区、巴南区、北碚区 | 万州区、涪陵区、长寿区、合川区、南川区、永川区、江津区、大足区、綦江区、黔江区、璧山区 | |
重庆江北国际机场T2航站楼 | ||||||
天津市 | 4 | 天津市 | 天津滨海国际机场 | 外环以内:滨海新区、武清区、西青区、南开区、河西区、河东区、津南区、东丽区、河北区、北辰区、和平区、红桥区、塘沽区 | 静海区、宝坻区 | |
广东省 | 5 | 广州市 |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 | 荔湾区、越秀区、天河区、海珠区、白云区、黄埔区、花都区、萝岗区、番禺区、南沙区、增城区、从化区 | 不包含偏远的县级城市服务范围及佛山市全境 | |
6 | 深圳市 | 深圳宝安国际机场T3航站楼 | 罗湖区、福田区、南山区、龙华新区、宝安区、龙岗区、坪山新区、大鹏新区、盐田区、光明新区 | 不包含偏远的县级城市服务范围 | ||
7 | 珠海市 | 珠海金湾机场 | 香洲区、斗门区、金湾区 | |||
8 | 惠州市 | 惠州平潭机场 | 惠城区 | 大亚湾区、博罗县、龙门县、惠阳区、惠东县 | ||
海南省 | 9 | 三亚市 | 三亚凤凰国际机场 | 吉阳区、天涯区、河西区、崖州区、海棠湾、亚龙湾、南山、三亚湾、大东海 | ||
10 | 海口市 | 海口美兰国际机场 | 龙华区、秀英区、琼山区、美兰区 | |||
江苏省 | 11 | 南京市 | 南京禄口国际机场T1航站楼 | 环城高速以内:玄武区、鼓楼区、建邺区、秦淮区、雨花台区、栖霞区、江宁区 | 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浦口区 | |
南京禄口国际机场T2航站楼 | ||||||
12 | 无锡市 | 苏南硕放国际机场 | 崇安区、南长区、滨湖区、锡山区、惠山区、北塘区 | |||
13 | 苏州市 | 苏州光福机场 | 沧浪区、平江区、金阊区,工业园区,高新区(虎丘区),吴中区,相城区 | |||
浙江省 | 14 | 杭州市 | 杭州萧山国际机场 | 绕城高速以内:上城区、下城区、西湖区、拱墅区、江干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 | 富阳区 | |
15 | 温州市 | 温州永强机场 | 绕城高速以内: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 | 洞头县、瓯北片(永嘉县东瓯、江北、黄田、三江街道) | ||
16 | 宁波市 | 宁波栎社国际机场 | 绕城高速以内:鄞州区、江东区、江北区、海曙区、镇海区、北仑区 | |||
安徽省 | 17 | 合肥市 | 合肥新桥国际机场 | 二环以内:蜀山区、瑶海区、包河区、庐阳区 | ||
福建省 | 18 | 福州市 | 福州长乐国际机场 | 三环快速路以内: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马尾区、晋安区 | ||
19 | 厦门市 | 厦门高崎国际机场 | 岛内:思明区、同安区、集美区、湖里区、海沧区、翔安区 | |||
广西省 | 20 | 南宁市 | 南宁吴圩国际机场 | 绕城高速内:兴宁区、青秀区、西乡塘区、江南区、良庆区 | 邕宁区 | |
21 | 桂林市 | 桂林两江国际机场 | 绕城高速以内:七星区、叠彩区、象山区、秀峰区 | 雁山区 | ||
22 | 北海市 | 北海福成机场 | 海城区、银海区、铁山港区 | 合浦县 | ||
河南省 | 23 | 郑州市 | 郑州新郑国际机场 | 三环线以内:中原区、二七区、管城回族区、金水区、上街区、惠济区 | ||
湖北省 | 24 | 武汉市 | 武汉天河国际机场T2号航站楼 | 三环以内:硚口区、江汉区、江岸区、洪山区、武昌区、青山区、东西湖区 | 江夏区、汉南区、新洲区、黄陂区、蔡甸区 | |
25 | 宜昌市 | 宜昌三峡机场 | 西陵区、伍家岗区 | 夷陵区、点军区、猇亭区 | ||
湖南省 | 26 | 长沙市 | 长沙黄花国际机场T1航站楼 | 二环以内:芙蓉区、天心区、雨花区、开福区 | 岳麓区、长沙县、宁乡县、望城县、浏阳市 | |
长沙黄花国际机场T2航站楼 | ||||||
长沙黄花国际机场T3航站楼 | ||||||
27 | 张家界市 | 张家界荷花国际机场 | 永定区、武陵源区 | 慈利县、桑植县 | ||
成都市 | 28 | 成都市 | 成都双流国际机场T1航站楼 | 绕城高速以内:青羊区、锦江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其他:双流县 | 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崇州市、都江堰、彭州、邛崃、金堂县、郫县、浦江县、大一县、新津县 | |
成都双流国际机场T2航站楼 | ||||||
江西省 | 29 | 南昌市 | 南昌昌北机场 | 绕城高速以内:东湖区、西湖区、青山湖区、青云谱区、新建区 | 湾里区 | |
辽宁省 | 30 | 大连市 | 大连周水子国际机场 | 西岗区、中山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金州新区 | 高新区、旅顺口区、保税区、普湾新区 | |
31 | 沈阳市 | 沈阳桃仙国际机场T1航站楼 | 二环以内:和平区、沈河区、皇姑区、大东区 、铁西区、浑南新区、于洪区、东陵区 | 沈北新区 | ||
沈阳桃仙国际机场T2航站楼 | ||||||
沈阳桃仙国际机场T3航站楼 | ||||||
山东省 | 32 | 济南市 | 济南遥墙国际机场 | 二环以内:槐荫区、历下区、天桥区、市中区、历城区 | 长清区 | |
33 | 青岛市 | 青岛流亭国际机场T1航站楼 | 李沧区、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崂山区、城阳区 | 黄岛区、即墨区 | ||
青岛流亭国际机场T2航站楼 | ||||||
山西省 | 34 | 太原市 | 太原武宿国际机场 | 绕城高速以内:尖草坪区、杏花岭区、万柏林区、迎泽区、小店区、晋源区 | ||
35 | 大同市 | 大同云冈机场 | 绕城高速以内:矿区、新荣区、南郊区 | |||
陕西省 | 36 | 西安市 | 西安咸阳国际机场T1航站楼 | 绕城高速内: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雁塔区、未央区、新城区、长安区 | 临潼区、阎良区 | |
西安咸阳国际机场T2航站楼 | ||||||
西安咸阳国际机场T3航站楼 | ||||||
云南省 | 37 | 丽江市 | 丽江三义机场 | 古城区 | 玉龙县、宁蒗县、永胜县、华坪县 | |
38 | 昆明市 | 昆明长水国际机场 | 绕城高速以内:五华区、盘龙区、西山区、官渡区、呈贡区 | |||
39 | 大理白族自治州 | 大理机场 | 大理区、下关区 | |||
河北省 | 40 | 石家庄市 | 石家庄正定国际机场 | 二环以内:桥西区、栾城区、新华区、裕华区 | 鹿泉区、藁城区 | |
贵州省 | 41 | 贵阳市 | 贵阳龙洞堡国际机场 | 云岩区、南明区、观山湖区、花溪区 | 乌当区、白云区、修文县、开阳县、息烽县、清镇市 | |
甘肃省 | 42 | 兰州市 | 兰州中川机场 | 绕城高速以内: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 | 红古区 | |
吉林省 | 43 | 长春市 | 长春龙嘉国际机场 | 绕城高速以内:朝阳区、南关区、宽城区、二道区、绿园区 | 经济开发区、高新产业开发区、汽车产业开发区、净月旅游经济开发区、双阳区 | |
黑龙江省 | 44 | 哈尔滨市 | 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 | 绕城高速内:南岗区、道里区、道外区、香坊区、松北区 | ||
内蒙古 | 45 | 呼和浩特市 | 呼和浩特白塔国际机场 | 二环路内:回民区、新城区、玉泉区、赛罕区 |
综合交通意外保障
周全保障|最高1000万综合交通意外保障
首刷即可获得最高1000万元航空意外保障、200万元火车轮船意外保障及100万元营运汽车意外保障,保障范围为全球保障。
最高1000万元综合交通意外保障
保障对象 | 保障金额 币种:人民币 | ||
飞机 | 火车、轮船 | 营运汽车 | |
客户本人 | 1,000万 | 200万 | 100万 |
同行配偶 | 250万 | —— —— | —— —— |
同行未成年子女 | 10万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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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生效:首刷次日零时起本保障服务生效。如用卡过程中发生挂失补卡或到期换卡,新卡仍需首刷后才能再次享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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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终止:所持信用卡注销或卡片状态异常,保险责任自注销次日零时起终止。
一、责任范围: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客机或商业营运的火车、轮船、汽车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伤残的,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承担责任,具体承担的责任和对应的保险金以保险单载明的为准,且身故保险金和伤残保险金累计给付不超过各项意外伤害保险金额。
(一)身故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客机或商业营运的火车、轮船、汽车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人按“飞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火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轮船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或“汽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分别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日起下落不明,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保险人按“飞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火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轮船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或“汽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分别给付身故保险金。但若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保险金受领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30日内退还保险人给付的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前保险人已给付第(二)款约定的伤残保险金的,身故保险金应扣除已给付的伤残保险金。
(二)伤残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客机或商业营运的火车、轮船、汽车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简称《伤残评定标准》)所列一至七级伤残之一的,保险人按协议所列给付比例乘以“飞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火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轮船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或“汽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分别给付伤残保险金。如第180日治疗仍未结束的,按当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鉴定,并据此给付伤残保险金。
1.当同一保险事故造成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时,应首先对各处伤残程度分别进行评定,如果几处伤残等级不同,以最重的伤残等级作为最终的评定结论;如果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等级相同,伤残等级在原评定基础上最多晋升一级,最高晋升至第一级。同一部位和性质的伤残,不应采用《伤残评定标准》条文两条以上或者同一条文两次以上进行评定。
2.被保险人如在本次意外伤害事故之前已有伤残,保险人按合并后的伤残程度在《伤残评定标准》中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伤残保险金,但应扣除原有伤残程度在《伤残评定标准》所对应的伤残保险金。
在保险期间内,前述第(一)、(二)款下的保险金累计给付金额以保险单载明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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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责任免除范围:
- 1.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 2.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 3.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 4.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疾病、药物过敏、中暑、猝死;
- 5.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 6.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 7.恐怖袭击;
- 8.被保险人犯罪或拒捕;
- 9.被保险人从事高风险运动或参加职业或半职业体育运动;
- 10.被保险人严重违反承运人关于安全乘坐的规定。
- 11.战争、军事行动、暴动或武装叛乱期间;
- 12.被保险人醉酒或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期间;
- 13.被保险人非以乘客的身份置身于任何交通工具;
- 14.被保险人乘坐非商业营运的火车、轮船或汽车期间。
1. 如卡片异常,如涉嫌伪冒、被管制停卡,进入催收等,平安银行有权通知保险人在卡片冻结期间暂停保险服务,信用账户冻结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如用卡过程中发生挂失补卡或到期换卡,新卡仍需激活并首刷后才能再次享受上述保险保障;
2. 如被保险人年龄<18周岁,上表中飞机意外的保险金额为RMB50万元,其他交通工具的保险金额为RMB10万元;
3. 如被保险人的配偶或子女与被保险人不同时搭乘同一航班,则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配偶和子女不承担保险责任;
4. 被保险人为主附卡持卡人关系,彼此同行时,会发生保障利益重叠交叉的情形,但每一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不作累加,保险金额以其所获赠的保险保障中的保险金额的高者为准;
5. 持卡人所持卡片的层级变化(指由白金级客户升级成为钻石级客户,或由钻石级客户变更为白金级客户),我行将按白金类及以上保险保障唯一且从高原则,为您调整到层级对应的保险保障。
理赔流程
理赔材料
保险金申请人向保险人申请给付保险金时,应提交以下材料。保险金申请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以下材料的,应提供其他合法有效的材料。保险金申请人未能提供有关材料,导致保险人无法核实该申请的真实性的,保险人对无法核实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身故保险金申请全车人员意外保障
驾车保障|最高100万全车人员意外保障
首刷次日起,持卡人可获得最高40万元驾驶员意外保障,同车家人(限直系亲属)最高每人可获得10万元乘车意外保障(限非商业营运私家车,最多6人)
最高100万元全车人员意外保障
保障对象 | 保障金额 | 适用车型 |
持卡人 | 40万 | 非商业运营私家车(七座及以下),不含公用车辆、货用车辆、客货两用车辆、摩托车等。 |
客户本人 | 1,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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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生效:首刷次日零时起本保障服务生效。如用卡过程中发生挂失补卡或到期换卡,新卡仍需首刷后才能再次享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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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终止:所持信用卡注销或卡片状态异常,保险责任自注销次日零时起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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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细则
一、责任范围: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驾驶适用车型的机动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导致身故、伤残的,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
(一)身故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驾驶适用车型的机动车辆发生道路交通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人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乘坐持卡人驾驶适用车型的机动车辆发生道路交通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人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日起下落不明,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保险人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但若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保险金受领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30日内退还保险人给付的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前保险人已给付第(二)款约定的伤残保险金的,身故保险金应扣除已给付的保险金。
(二)伤残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驾驶适用车型的机动车辆发生道路交通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简称《伤残评定标准》)所列一至七级伤残之一的,保险人按协议所列给付比例乘以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伤残保险金。如第180日治疗仍未结束的,按当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鉴定,并据此给付伤残保险金。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乘坐持卡人驾驶适用车型的机动车辆发生道路交通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简称《伤残评定标准》)所列一至七级伤残之一的,保险人按协议所列给付比例乘以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伤残保险金。如第180日治疗仍未结束的,按当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鉴定,并据此给付伤残保险金。
1.当同一保险事故造成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时,应首先对各处伤残程度分别进行评定,如果几处伤残等级不同,以最重的伤残等级作为最终的评定结论;如果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等级相同,伤残等级在原评定基础上最多晋升一级,最高晋升至第一级。同一部位和性质的伤残,不应采用《伤残评定标准》条文两条以上或者同一条文两次以上进行评定。
2.被保险人如在本次意外伤害事故之前已有伤残,保险人按合并后的伤残程度在《伤残评定标准》中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伤残保险金,但应扣除原有伤残程度在《伤残评定标准》所对应的伤残保险金。
在保险期间内,前述第(一)、(二)款下的保险金累计给付金额以保险单载明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限。
二、责任免除范围:1. 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2. 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3. 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4. 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疾病、药物过敏、中暑、猝死;
5. 被保险人接受整容手术及其他内、外科手术;
6. 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7.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 恐怖袭击;
9. 被保险人犯罪或拒捕;
10.被保险人从事高风险运动或参加职业或半职业体育运动;
11. 被保险人在下车后或非因驾驶机动车辆遭受的意外伤害事故;
12. 战争、军事行动、暴动或武装叛乱期间;
13. 被保险人醉酒或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期间;
14. 被保险人酒后驾车、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期间;
15. 被保险人交通肇事驾车逃逸。
三、温馨提示:
1. 如卡片异常,如涉嫌伪冒、被管制停卡,进入催收等,平安银行有权通知保险人在卡片冻结期间暂停保险服务,信用账户冻结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如用卡过程中发生挂失补卡或到期换卡,新卡仍需激活并首刷后才能再次享受上述保险保障。
2. “同车家人”指被保险人的直系亲属,包括血亲和姻亲,具体如下:被保险人配偶、被保险人及其配偶的父母,以及被保险人的子女。
3. 被保险人的朋友不属于“同车家人”的范围。
4. 从租赁公司租借使用的非商业运营的7座及以下车辆,属于适用车型范围。
5. 持卡人所持卡片的层级变化(指由白金级客户升级成为钻石级客户,或由钻石级客户变更为白金级客户),我行将按白金类及以上保险保障唯一且从高原则,为您调整到层级对应的保险保障。
保险金申请人向保险人申请给付保险金时,应提交以下材料。保险金申请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以下材料的,应提供其他合法有效的材料。保险金申请人未能提供有关材料,导致保险人无法核实该申请的真实性的,保险人对无法核实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身故保险金申请
1. 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2. 保险金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 公安部门或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若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保险金申请人应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4. 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
5. 保险金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6. 若保险金申请人委托他人申请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7. 户籍证明(如需要);
8. 结婚证(如需要)。
(二)伤残保险金申请
1. 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2. 被保险人身份证明;
3. 二级以上(含二级)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或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伤残鉴定诊断书;
4. 保险金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5. 若保险金申请人委托他人申请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6. 户籍证明(如需要);
7. 结婚证(如需要)。
生日当月5倍积分
主卡持有人生日当月尊享5倍积分,主卡持有人与附属卡持有人均可在主卡人生日月享受5倍积分礼遇,且生日当月主卡人账户积分值最高可达5倍固定额度值。积分可申请兑换话费等礼品,具体可通过积分兑换专区查询。
生日当月5倍积分细则
2.基础消费积分参考平安银行信用卡积分规则。每月信用卡交易所累计的积分上限,不超过账户固定额度。如当月固定额度发生变动,以上月末的固定额度数值为准。固定额度值取主卡人名下所有账户类型固定额度之和。
3.生日当月积累的4倍奖励积分上限,不超过账户固定额度的4倍。如当月固定额度发生变动,以上月末的固定额度数值为准。固定额度值取主卡人名下所有账户类型固定额度之和。额外获赠积分有效期同正常1倍基础消费积分有效期。
温馨提示:
1. 持卡人如有下述任一情形:所持信用卡被停用或管制、不偿还平安银行其他债务、违反《平安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 违反《平安银行信用卡章程》或本活动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的,平安银行保留取消其参加积分奖励计划资格的权利;持卡人在自行注销信用卡前,平安银行已充分提示持卡人销户后将无法保留积分,且持卡人也明确表示愿意放弃积分的,自销户之日起,持卡人的积分奖励计划资格将自动停止。
2. 如上述情形得到有效处理且信用卡恢复正常状态,经平安银行同意后方可继续参加本计划。
3. 积分适用范围参考《平安银行信用卡积分规则》。
白金客户环球秘书
贵宾客户独享尊荣
健康服务、留学服务、旅游出行服务、休闲购物服务、商务服务
白金客户环球秘书
客户健康管理服务
国际医疗救援服务
国内医疗救援服务
留学服务 留学关爱服务
旅游出行服务
旅行/商务签证申请协助服务
尊享全球指定酒店贵宾服务
驾车礼遇
国际旅行服务
休闲购物服务 知名美体、美容、SPA机构查询安排服务
奢侈品信息查询和采购服务
体育娱乐协助
商务服务
出行定制协订
礼仪协助
生效条件:卡片激活且卡片状态正常,满足服务细则
服务适用:限持卡人本人申请,不限次数
以下是服务细则
1、 旅行/商务签证申请协助服务
1)可为客户提供相关符合资质的签证办理机构信息、签证申请相关信息。
2)尽最大可能协助客户办理旅行/商务签证申请事宜。
3)客户需要办理加急旅行/商务签证时,将尽最大可能协助客户办理。
服务规则:1)上述所有服务服务商将尽最大努力提供,但不能保证每一次都能按照客户的要求完成。
2)上述服务是基于协助安排或者转介绍为基础,服务商及我行不支付任何第三方费用。所有第三方费用需由客户承担。
3)服务商及我行无权担保第三方商品或服务的供应商的质量,客户应当自行决定是否使用服务商提供信息的供应商。
2、尊享全球指定酒店贵宾服务可协助为客户预定合作网络内全球超过 5000家酒店及度假村,并享受特殊礼遇,包括:房间免费升级(当酒店有空余 房间时),提前入住,延迟退房(专享礼遇会因酒店而异),免费早餐、现金消费券等礼遇。
服务规则:
1)上述所有服务服务商将尽最大努力提供,但不能保证每一次都能按照客户的要求完成。
2)上述服务是基于协助安排或者转介绍为基础,服务商及我行不支付任何第三方费用。所有第三方费用需由客户承担。
3)服务商及我行无权担保第三方商品或服务的供应商的质量,客户应当自行决定是否使用服务商提供信息的供应商。
4)各酒店升级项目不同,请以实际到点为准
3、知名美体、美容、SPA机构查询,行程安排可在全球为客户协助查询知名美体、美容机构,并在可接受预订的情况下协助预订指定的服务。客户可享受供应商的优惠 权益。
服务规则:
1)上述所有服务服务商将尽最大努力提供,但不能保证每一次都能按照客户的要求完成。
2)上述服务是基于协助安排或者转介绍为基础,服务商及我行不支付任何第三方费用。所有第三方费用需由客户承担。
3)服务商及我行无权担保第三方商品或服务的供应商的质量,客户应当自行决定是否使用服务商提供信息的供应商。
4、奢侈品信息查询和采购1)可为客户在全球搜寻、购买和递送奢侈品。
2)可协助客户查询全球知名奢侈品展览信息,并协助预订酒店、机票、接送车辆。
3)可协助客户在全球查询时装设计师信息,在设计师接受的情况下、可协助与设计师联络。
4)可协助客户在全球查询时装发布会信息,在主办方接受的情况下、可协助与其联络,并预订机票、酒店和行程中的车 辆接送。
服务规则:1)上述所有服务服务商将尽最大努力提供,但不能保证每一次都能按照客户的要求完成。
2)上述服务是基于协助安排或者转介绍为基础,服务商及我行不支付任何第三方费用。所有第三方费用需由客户承担。
3)服务商及我行无权担保第三方商品或服务的供应商的质量,客户应当自行决定是否使用服务商提供信息的供应商。
5、留学生关爱服务1)可为客户推介留学体检机构、包括其联络方式,供客户选择。
2)可为客户安排机票、酒店预订、接送,并提供行前注意事项以及紧急更改行程的服务。
3)可为客户提供留学当地的租房服务供应商信息,驾校信息。
4)客户在境外旅行途中遇紧急情况时,可拨打服务电话,得到免费的短时、紧急的电话翻译服务。
5)在客户(或其子女)到达留学地时,可协助代为知会其父母,包括转告客户(或其子女)的联系方式如电话号码。
服务规则:1)上述所有服务服务商将尽最大努力提供,但不能保证每一次都能按照客户的要求完成。
2)上述服务是基于协助安排或者转介绍为基础,服务商及我行不支付任何第三方费用。所有第三方费用需由客户承担。
3)服务商及我行无权担保第三方商品或服务的供应商的质量,客户应当自行决定是否使用服务商提供信息的供应商。
6、 商务礼遇协助1)可为客户个人出行提供协助,协助安排机票、酒店、会议室等及行前注意事项的信息。
2)可为客户提供私人秘书服务机构及翻译服务机构的信息,包括联系方式。
3)可为客户在全球查询高档餐饮服务商,并在可接受预订的情况下协助预定座位。
4)可为客户在全球查询专门组织精品旅游的旅游服务机构或目的地旅游服务机构及其服务项目,以方便客户在全球安排豪华、私密的旅游。
5)可为客户查询并提供关于全球主要机场的接送服务或车辆服务提供商的信息,并在可接受预订的情况下协助预订接送机服务,以方便客户旅行。
6)可为客户查询全球主要城市和旅游胜地的中(英)文导游服务提供商或导游,以方便客户得到全球范围的导游服务。
服务规则:1)上述所有服务服务商将尽最大努力提供,但不能保证每一次都能按照客户的要求完成。
2)上述服务是基于协助安排或者转介绍为基础,服务商及我行不支付任何第三方费用。所有第三方费用需由客户承担。
3)服务商及我行无权担保第三方商品或服务的供应商的质量,客户应当自行决定是否使用服务商提供信息的供应商。
7、体育娱乐礼遇1)可为客户查询全球性音乐会和演出活动,并在主办方接受的情况下协助预定、购买、递送门票。并协助客户预订机票、酒店和行程中的车辆接送。
2)可为查询客户提供全球体育赛事信息,在可接受预订的情况下,可协助预定、购买、递送指定赛事的门票,并协助预订机票、酒店和行程中的车辆接送。
3)可为客户查询艺术家、评论家、鉴赏专家、知名画廊等举办的艺术品鉴赏讲座、课程等活动并协助客户报名参加;协助查询国际著名艺术博览会、展会等活动并在主办方接受的情况下协助预定、购买、递送门票;可协助客户预订相关活动的酒店、机票、车辆接送。
4)可为客户查询提供全球知名赛马活动的信息,在可接受预订的情况下,协助预定、购买、递送指定赛事的门票,并协助预订机票、酒店和行程中的车辆接送。
服务规则:1)上述所有服务服务商将尽最大努力提供,但不能保证每一次都能按照客户的要求完成。
2)上述服务是基于协助安排或者转介绍为基础,服务商及我行不支付任何第三方费用。所有第三方费用需由客户承担。
3)服务商及我行无权担保第三方商品或服务的供应商的质量,客户应当自行决定是否使用服务商提供信息的供应商。
8、商务礼仪协助协助客户递送鲜花、名品巧克力及蛋糕给客户的亲友或商业伙伴。此类物品的购买费用及递送过程中产生的第三方费用需由客户承担。
服务规则:
1)上述所有服务服务商将尽最大努力提供,但不能保证每一次都能按照客户的要求完成。
2)上述服务是基于协助安排或者转介绍为基础,服务商及我行不支付任何第三方费用。所有第三方费用需由客户承担。
3)服务商及我行无权担保第三方商品或服务的供应商的质量,客户应当自行决定是否使用服务商提供信息的供应商。
9、驾车礼遇1)协助提供路径指导
当客户在驾车出行途中迷失方向,可致电服务商,服务商将提供客户达到目的地的路径指导。
2)协助提供加油站信息
当客户在驾车出行途中需要了解附近的加油站信息,可致电服务商,服务商将提供客户附近的加油站地址。
3)汽车服务供应商介绍、推荐、建议
如客户的汽车因故障或事故不能继续驾驶,可致电服务商,服务商将介绍事发地点附近的的维修厂、店。
4)修养护服务
服务商可协助客户安排在服务商网络内的车辆修理厂、店内对其汽车提供维修、维护、零部件更换、保养、汽车美容等服务。客户需支付所有的相关费用。
5)自驾游旅游路线设计协助
当客户计划出游且在设计自驾游路线时,可致电服务商,服务商将协助提供从客户所在地至景点的自驾游路线信息。
6)自驾游景点区住宿和餐饮信息协助
当客户自驾游到景点区需安排住宿和餐饮时,可致电服务商,服务商将协助提供景点区的酒店和餐馆的地址和联系电话。
7)豪华房车或代用车租赁
在客户要求下,服务商协助客户安排豪华房车或代用车的租赁,以及接送服务。
8)邀请参加高档汽车新车发布、试驾,或相关派对
服务商提供近期高档汽车新车上市、鉴赏、试驾等活动和派对的信息,平安银行可通过其宣传资料告知客户。如客户有需求,服务商可安排预定。
9)F1赛车及国际汽车大赛订票及旅途安排
应客户要求,服务商应协助客户预订、购买和递送F1及其他国际汽车大赛之门票,如需要,还将协助旅程安排包括机票酒店的预定和接送车辆的安排。
10)全球汽车展会信息及旅程安排
服务商按客户的要求提供全球汽车展会的信息。应客户要求,服务商应协助安排机票、酒店的预定和行程中的车辆接送服务。
1)上述所有服务服务商将尽最大努力提供,但不能保证每一次都能按照客户的要求完成。
2)上述服务是基于协助安排或者转介绍为基础,服务商及我行不支付任何第三方费用。所有第三方费用需由客户承担。
3)服务商及我行无权担保第三方商品或服务的供应商的质量,客户应当自行决定是否使用服务商提供信息的供应商。
10、客户健康管理服务(一)、IP专享电话医生服务
1、为急性损伤提供分诊服务,如肌肉拉伤,骨折,烧伤,出血等
2、为常见病提供医疗方面的建议, 如发热,流鼻涕/咳嗽,腹泻/呕吐,消化不良,头晕,头痛,失眠等
3、针对常规的体格检查提供咨询
4、针对常见的非处方药提供用药指导
5、针对常见的慢性病提供治疗建议,如高血压,糖尿病,高血脂等
6、健康的促进,如控制体重,适度的体育活动,健康的饮食,戒烟等
7、针对儿童的疫苗和营养提供咨询
备注:•精神疾病和心理咨询不在服务范围内
•此服务主要提供健康咨询, 健康促进和家庭医生的服务
•此服务不等同于在线的诊疗或急救服务
•此服务是咨询类的服务,对于拨打电话的客户,此咨询不等同于接受或放弃相应医学治疗的指导意见
•此服务不提供任何关于妇科,产科,产前检查和产后护理的咨询
(服务时间:北京时间8:00 am—8:00pm)(二)、 健康礼遇服务
1、VIP体检服务
应客户的要求,服务商可协助安排客户接受VIP体检服务。服务商负责向客户介绍第三方体检服务提供者的情况,但并不对其所介绍的第三方体检服务提供者的服务质量承担保证责任,选择第三方体检服务提供者的最终决定权在于客户本人。服务商的服务仅限于协助安排,所有第三方费用需由客户承担。(服务可提供地区仅限: 香港、台湾、新加坡)
2、境外知名医疗机构介绍和建议
经客户请求,服务商可向客户协助查询中国境外知名医疗机构、诊所、牙医和牙医诊所(合称“第三方服务提供者”)的名称、地址、电话号码及其工作时间。在可接受预订的情况下协助预订指定的服务,尽可能提供符合客户权益的第三方服务提供者的信息。(服务可提供地区仅限: 亚洲地区)
3、国内知名医疗机构介绍和建议
经客户请求,服务商可向客户协助查询国内知名医疗机构、诊所、牙医和牙医诊所(合称“第三方服务提供者”)的名称、地址、电话号码及其工作时间。但服务商不提供预约服务。
服务商在第三方服务提供者的选择过程中将充分履行其谨慎和勤勉的职责,尽可能提供符合客户权益的第三方服务提供者的信息。(服务可提供地区仅限: 北京、上海)
•上述服务服务商将尽最大努力提供,但不能保证每一次都能按照客户的要求完成;
•上述服务仅限于服务商的网络医院,在可提供预约服务的情况下,对于第1项和第2项服务必须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预约;
•上述服务是基于协助安排或者转介绍为基础,服务商及我行不支付任何第三方费用。第三方费用指的是:除在服务公司电话服务中心内、由服务商客服人员在电话上提供的组织、协调、联络、安排等服务以外的其他所有费用。所有第三方费用需由客户承担;
服务商提供的服务为协助安排或者转介绍,服务商无权担保第三方的产品或服务质量。
1、旅行信息咨询服务
2、大使馆、领事馆信息
3、行李延误、遗失援助
4、护照遗失援助
5、重新安排旅行计划
6、紧急电话翻译服务/介绍当地翻译服务
7、紧急法律援助
8、紧急口讯传递和文件递送
9、协助安排酒店住宿
12、国际医疗救援服务1、电话医疗咨询
2、医疗机构介绍和建议
3、协助、安排就医住院
4、住院期间医疗费用的担保和/或垫付,及住院期间医疗情况的跟踪、观察和监控
5、休养期的饭店住宿
6、紧急医疗翻译服务
7、安排并支付紧急返回本国或常住国
8、递送必需药物和医疗用品
9、安排并支付紧急医疗转送
10、安排并支付医疗转运回本国或常住国
11、安排并支付遗体运送回本国或常住国
12、安排并支付直系亲属探病及住宿
13、安排并支付未成年子女回本国或常住国
14、安排并支付直系亲属处理后事
15、紧急口讯传递
国际医疗救援在任一事故下对任何客户的救援服务限额如下紧急医疗转送, 医疗转运回本国或常住国,遗体运送回本国或常住国服务 | 每次最高上限为美金1,000,000元 |
未成年同行子女回本国或常住国 | 一张经济舱单程机票 |
直系亲属探病及住宿 | 一张经济舱往返机票,住宿项目每日不超过美金250元住宿费且每次事件该项目最高上限为美金1,000元 |
休养期的饭店住宿 | 每日不超过美金250元且每次事件该项目最高上限为美金1,000元 |
紧急返回本国或常住国 | 一张经济舱单程机票 |
直系亲属处理后事及住宿 | 一张往返经济舱机票,住宿项目每日不超过美金250元住宿费且每次事件该项目最高上限为美金1,000元 |
除上述紧急医疗转送, 医疗转运回本国或常住国,遗体运送回本国或常住国服务以外在任一事故下任一客户的救援服务限额 | 最高上限为美金10,000元 |
责任说明:
1)国际旅行救援服务
以上服务基于协助安排或者转介绍的基础,服务商及我行不支付任何第三方费用,所有第三方费用需由用户承担。
2)国际医疗救援服务
上述第2-3项服务和第8项服务基于协助安排或者转介绍的基础,服务商及我行将不支付任何第三方费用,所有第三方费用及相关服务需由用户承担。
上述第4项服务,服务商及我行不支付任何住院医疗费用及第三方费用,所有住院医疗费用及第三方费用需由用户承担。
上述第5项、第7项以及第9至第14项服务应以规定的救援服务限额为限并同时满足除外责任。
如遇不可抗力,如地震、火灾、兵变、洪水等将可能导致服务无法执行,银行不承诺在任何情况下都可完成提供服务。
除非服务商已经事先书面批准并且用户已经支付了相关费用,否则下列治疗、项目、病情、活动和与之有关的或间接的费用属于除外责任:
1)由于客户的既往病症而由此发生的救援费用。
2)服务商的服务计划中没有包含的救援费用以及未经服务商事先书面认可的和/或未经服务商安排的紧急医疗救援而产生的费用。但当从偏远落后地区进行紧急医疗转送时,客户事先不能够事先通知/有效联络客户而这样的耽搁有可能会导致用户的生命危险或对其造成伤害时,本除外条款不适用。
当客户在本国或常住国境内时发生的救援事件或者当用户在居住地时发生的救援事件
3)不顾医生劝告离开本国或常住国境外旅行或离开国内居住地旅行并由此发生的救援费用;以获得医学治疗为目的的旅行并由此发生的救援费用或者因之前已发生的意外伤害、疾病或既往病症,需要进一步修养或康复而外出旅行并由此发生的救援费用。
4)如果客户并未出现严重医疗状况,和/或根据服务商医生的意见,用户完全可以在本地获得充分的治疗,或者该治疗可以被合理地延期至用户返回本国或常住国境内或国内居住地之后进行。由于此等情况而发生的救援费用。
5)根据服务商医生的意见,客户其实可以作为一个不需要医疗护送的正常旅行者而坚持要求救援所产生的费用。
6)与分娩、流产或怀孕有关的任何治疗或费用。但这些不适用于在怀孕的前24周内出现的足以危及母亲和/或胎儿生命的任何异常妊娠或怀孕并发症。
7)如果客户从事探穴、登山或利用向导或绳索方式的攀岩、探勘地上坑洞、跳伞运动、降落伞、蹦极、 热气球、滑翔翼、利用带有空气软管装置的保护性头盔进行的深海潜水、武术、拉力比赛、除了赛跑以外的其它各种竞赛活动和参加任何由专业团体或发起人组织的各种竞技运动的,由于此等情况造成意外事故和伤害而进一步发生的救援费用。
8)因情绪的、智力的或精神疾病而由此发生的任何救援费用。
9)因客户自伤、自杀、药物上瘾或滥用、酒精滥用、性传播疾病而由此发生的任何救援费用。
10)因客户罹患获得性免疫缺失综合症(“艾滋病”)或与艾滋病有关的疾病而由此发生的任何救援费用。
11)客户不是作为定期商业航班或者经由批准航线飞行的特许租用航空器上的乘客的身份进行空中飞行而由此发生的任何救援费用。
12)客户从事或试图从事非法活动而由此发生的任何救援费用。
13)因为客户接受了一个未经登记注册的医疗服务者所实施的同国家规定的治疗标准不一致的治疗措施和/或开具的医嘱而由此发生的任何救援费用。
14)因为客户加入了任何国家的现役军队或警察部队而由此发生的任何救援费用;因为客户主动参与战争(无论是否对外宣布)、入侵、敌国的行动、对抗、国内战争、叛乱、暴动、革命或起义而由此发生的任何救援费用。
15)无论何种直接原因,包括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或设备、化学武器和生物武器,包括并不限于恐怖活动或战争而由此发生的任何救援费用。
16)因为客户在轮船、海上钻井平台或者其它类似的离岸设施上工作或活动而由此发生的任何救援费用。
17)要求救援服务时,用户年龄已超过70岁。
18)由于核反应或核辐射为直接原因而造成的各种救援费用。
当发生上述所列的除外情况时,服务商只有在收到客户提供的额外金融或偿还担保的前提下,方可为用户提供按照服务内容收费的医疗救援服务。
1)服务对象的最大适用年龄为70周岁;
2)境外旅行及医疗救援服务时需要满足:每次行程不超过连续90天;
13、国内医疗救援(一)客户在国内旅行(且离开其居住地100公里以外,且每次行程不超过连续90天)途中遭受意外事故或突发疾病时方可使用如下各项服务。
1、电话医疗咨询
2、医疗机构介绍、推荐、建议
3、协助、安排就医住院
4、住院期间医疗费用的担保和/或垫付,及住院期间医疗情况的跟踪观察和监控
5、出院后疗养住宿
6、紧急返回居住地料理直系亲属后事
7、安排并支付紧急医疗转送
8、安排并支付医疗转送回居住地
9、安排并支付遗体转运回居住地
10、安排并支付直系亲属探病及住宿
11、安排并支付未成年子女回居住地
12、安排并支付直系亲属处理后事
13、紧急情况随行人员交通费用
14、紧急口讯传递
二)国内医疗救援在任一事故下对任何客户的救援服务限额如下:
紧急医疗转运, 医疗转运回居住地,遗体运送回居住地服务 | 每次最高上限为人民币6,500,000元 |
未成年同行子女回居住地 | 一张经济舱单程机票 |
直系亲属探病及住宿 | 一张往返经济舱机票,住宿费不超过人民币3,000元 |
休养期的饭店住宿 | 住宿费用总计最高限额为人民币3,000元 |
紧急返回居住地 | 一张单程经济舱机票 |
直系亲属处理后事及住宿 | 一张往返经济舱机票,住宿费不超过人民币3,000元 |
紧急情况随行人员交通费用 | 1名直系亲属或指定代理人在客户紧急医疗护送过程中的交通费用,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0,000元 |
除上述紧急医疗转送, 医疗转运回居住地,遗体运送回居住地服务以外在任一事故下任一客户的救援服务限额 | 最高上限为人民币65,000元 |
(三)责任说明
1)国内旅行医疗救援服务
•虽然服务商审慎地选择服务提供商,但服务商及我行并无权力担保第三方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等。
•上述第2项和第3项服务基于协助安排或者转介绍的基础,服务商及我行将不支付任何第三方费用,所有第三方费用需由客户承担。
•上述第4项服务,服务商及我行不支付任何住院医疗费用及第三方费用,所有客户相关之住院医疗费用及第三方费用需由客户承担。
•上述第5至第13项服务应以救援服务限额为限并同时满足除外责任。
如遇不可抗力,如地震、火灾、兵变、洪水等将可能导致服务无法执行,银行不承诺在任何下都可完成提供服务。(四)免责条款
除非服务商已经事先书面批准并且用户已经支付了相关费用,否则下列治疗、项目、病情、活动和与之有 关的或间接的费用属于除外责任:
19)由于客户的既往病症而由此发生的救援费用。
20)服务商的服务计划中没有包含的救援费用以及未经服务商事先书面认可的和/或未经服务商安排的紧急医疗救援而产生的费用。但当从偏远落后地区进行紧急医疗转送时,客户事先不能够事先通知/有效联络客户而这样的耽搁有可能会导致用户的生命危险或对其造成伤害时,本除外条款不适用。
21)当客户在本国或常住国境内时发生的救援事件或者当用户在居住地时发生的救援事件
22)不顾医生劝告离开本国或常住国境外旅行或离开国内居住地旅行并由此发生的救援费用;以获得医学治疗为目的的旅行并由此发生的救援费用或者因之前已发生的意外伤害、疾病或既往病症,需要进一步修养或康复而外出旅行并由此发生的救援费用。
23)如果客户并未出现严重医疗状况,和/或根据服务商医生的意见,用户完全可以在本地获得充分的治疗,或者该治疗可以被合理地延期至用户返回本国或常住国境内或国内居住地之后进行。由于此等情况而发生的救援费用。
24)根据服务商医生的意见,客户其实可以作为一个不需要医疗护送的正常旅行者而坚持要求救援所产生的费用。
25)与分娩、流产或怀孕有关的任何治疗或费用。但这些不适用于在怀孕的前24周内出现的足以危及母亲和/或胎儿生命的任何异常妊娠或怀孕并发症。
26)如果客户从事探穴、登山或利用向导或绳索方式的攀岩、探勘地上坑洞、跳伞运动、降落伞、蹦极、热气球、滑翔翼、利用带有空气软管装置的保护性头盔进行的深海潜水、武术、拉力比赛、除了赛跑以外的其它各种竞赛活动和参加任何由专业团体或发起人组织的各种竞技运动的,由于此等情况造成意外事故和伤害而进一步发生的救援费用。
27)因情绪的、智力的或精神疾病而由此发生的任何救援费用。
28)因客户自伤、自杀、药物上瘾或滥用、酒精滥用、性传播疾病而由此发生的任何救援费用。
29)因客户罹患获得性免疫缺失综合症(“艾滋病”)或与艾滋病有关的疾病而由此发生的任何救援费用。
30)客户不是作为定期商业航班或者经由批准航线飞行的特许租用航空器上的乘客的身份进行空中飞行而由此发生的任何救援费用。
31)客户从事或试图从事非法活动而由此发生的任何救援费用。
32)因为客户接受了一个未经登记注册的医疗服务者所实施的同国家规定的治疗标准不一致的治疗措施和/或开具的医嘱而由此发生的任何救援费用。
33)因为客户加入了任何国家的现役军队或警察部队而由此发生的任何救援费用;因为客户主动参与战争(无论是否对外宣布)、入侵、敌国的行动、对抗、国内战争、叛乱、暴动、革命或起义而由此发生的任何救援费用。
34)无论何种直接原因,包括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或设备、化学武器和生物武器,包括并不限于恐怖活动或战争而由此发生的任何救援费用。
35)因为客户在轮船、海上钻井平台或者其它类似的离岸设施上工作或活动而由此发生的任何救援费用。
36)要求救援服务时,用户年龄已超过70岁。
37)由于核反应或核辐射为直接原因而造成的各种救援费用。
当发生上述所列的除外情况时,服务商只有在收到客户提供的额外金融或偿还担保的前提下,方可为用户提供按照服务内容收费的医疗救援服务。(五):客户应符合如下服务条件:
1)服务对象的最大适用年龄为70周岁;
2)境内旅行医疗救援服务时需满足:离开其居住地100公里以外,且每次行程不超过连续90天。
定义解释1)“恐怖活动”是指任何人、团伙单独或者代表任何组织、政府或者与之有关为政治、宗教、政治形态、民族原因而实施的目的是对政府施加影响或者使公众、部分公众处于恐惧之中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武力、暴力或者武力、暴力威胁。
2)“本国”是指用户的国籍国。
3)“常住国”或“国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台湾地区、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
4)中国境外”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以外的国家和地区。前往台湾地区、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也按“中国境外”处理。
5)“居住地”是指用户最后确定并经甲方确认的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台湾地区、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居住城市,如未指定则默认为用户持有的银行卡的签发城市。
6)“救援服务限额”是指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在任一事故下,在向用户提供某项救援服务时,乙方应当承担的相关的救援费用的最高金额。
7)“严重医疗状况”是指依照乙方医生的意见,为了避免用户死亡或者对用户的健康造成直接或长期严重的损害而必须采取紧急治疗措施的一种病情。在判断是否存在严重医疗状况的时候,乙方医生将考虑用户所在的地理位置、医疗急诊的性质和事发地提供适当的医疗服务或医疗设施的可能性。
8)“既往病症”是指在本服务计划开始之前的十二个月内用户曾经接受住院治疗的的任何医疗状况,或者在本服务计划开始前的六个月内用户在正规的医疗机构处被诊断或治疗包括处方药的任何医疗状况。
9)“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
10)“第三方服务提供者”是指任何参与乙方的服务提供网络中的成员,由乙方向用户推荐并且为用户提供服务的独立运作的服务商,包括但不限于医院、诊所等。该类服务提供者并不被乙方雇佣或控制而仅仅是乙方的第三方服务提供网络中的一员。
当季尊享活动
当季尊享活动
1元机场停车等。
1元机场停车等。细则
航班延误保障
航延保障|定额赔付800元,全年不限次
持卡人使用平安精英白金信用卡为本人订购机票,起飞或到达延误2小时及以上,定额赔付800元/次,全年不限次。
航延保障|定额赔付800元,全年不限次
登录平安银行官方APP口袋银行,在以下路径(任选一)申请理赔:
1.我的-客户权益-信用卡-专享权益-航班延误保障-一键理赔;
2.信用卡-信用卡服务-航班延误理赔。
备注:以上理赔路径仅限主卡,附属卡理赔请拨打40088-95511
二、保障说明及细则
1. 赔付条件:您需持平安精英白金信用卡为本人支付80%及以上当次航班机票票款并乘机出行,所乘当次航班“航班延误险”开始生效。如您刷卡为本人支付旅游团费(含当次航班票款)出行,或用里程/积分兑换的机票出行,不列在本保障范围之内。赔付金额为当次机票票价(不包含机场建设费、燃油费、其他税费),且最高不超过定额800元。
2. 延误认定容易,起飞或到达延误满足其一即可:
(1)起飞延误:实际起飞时间-计划起飞时间>=120分钟
(2)到达延误:实际到达时间-计划到达时间>=120分钟
3. 责任范围:
(1)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实际搭乘的航班飞机因恶劣天气、自然灾害、机械故障、罢工、劫持或怠工、其他空运、航运工人的临时性抗议活动、恐怖分子行为、航空管制或航空公司超售而导致其延误时间连续达保险单载明的时间,保险人按保险单上载明的金额赔偿。
(2)若承运人在原预定航班取消后安排了替代航班,且被保险人搭乘该替代航班,延误时间达保险单载明的时间的,保险人按保险单上载明的金额赔偿;如果承运人在取消原预定航班后未安排替代航班的,原预定航班的取消时间晚于原定起飞时间达保险单载明的时间的,保险人按保险单上载明的金额赔偿。
延误时间的计算以下列两者较长者为准: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乘坐多个航班,则不同班次的延误时间不累计计算;若被保险人有连续航段的航班,因上述事件而导致不能顺利搭乘原定下一个航段航班,其延误时间为每个航段实际搭乘的航班延误时间之和,但不包含上一个航段航班到达时间至下一个航段航班预定起飞时间的等候时间。
若被保险人为同一旅行自愿投保由本公司承保的多个保险(投保人为团体的保险除外),且在不同保障产品中包含相同保险责任的,本公司仅按照其中保险金额最高者做出赔偿,并退还其它保险产品中相同保险责任项下已收取的相应保险费。
4. 责任免除范围:
(1)因被保险人自身原因导致航班延误或者航班取消的;
(2)被保险人在预订航班或投保时就已经知道或合理推断应该知道可能发生保险单载明的时间或更长时间延误、或航班取消的情形的;
(3)原预定航班于起飞时间2小时之前(包括2小时)被取消的;
(4)飞机原定出发时间不在保险期间的;
(5)航班取消,但原预定航班在取消前其延误时间达保险单载明的时间的不在此限。
5. 理赔材料
与大陆相关航班:登机牌、行程单
国际航班(出发地、目的地在中国大陆之外,包括港澳台):航班延误证明、登机牌、行程单
6. 温馨提示:
(1)如持卡人刷卡为其本人支付旅游团费(团费包含机票款项),不列在本保障范围内;
(2)如乘坐国际航班需提供延误证明,国际航班指起飞和到达均为国际机场(国际机场暂包含港澳台地区机场);
(3)具体赔付结果以保险公司审核为准;
(4)里程或积分兑换的机票不在理赔范围内。
(5)航班延误保险金取原预定航班票价,如遇航班取消,持卡人自行改签的航班不在理赔范围(原预定航班在取消前延误时间达到2小时以上的情况除外)
境内机场接送
畅享出行|6次66元/次境内同城机场接送
覆盖境内近40个城市,全天候同城单程接送机服务(支持高铁、火车站点),每持卡年6次,每次仅需66元。该权益仅限持卡人本人使用。
畅享出行|6次66元/次境内同城机场接送
1. 主卡及附属卡持卡人均作为独立持卡人参与本权益;
2. 新卡激活后三日内(旧卡客户在次年核卡日后)获得每持卡年最多6次66元境内同城机场/火车站接送服务,仅限本人乘坐飞机或火车时使用。
3. 服务使用有效期自赠送之日起,在当年持卡年度内都可以使用,最晚使用期限不得晚于下一持卡年度的第二个月月底,否则逾期失效(如:卡片核卡时间为2016年4月,则下一持卡年度首月为2017年4月,在2016年4月至2017年3月赠送的服务可在2017年5月31号前使用);
4. 如持卡人发生任何违法交易、欺诈、不正常交易,或者持卡人账户发生拖欠或呈现不正常状态,或者持卡人在权益期间申请销卡,银行保留拒绝该持卡人参加本权益及取消其获赠任何奖励的权利;如信用卡持卡人在权益期间存在延滞缴款及其他因个人问题导致卡片被管制、停卡或整户注销等情况时,不享受权益回馈;
5. 我行非本次权益的商品或服务提供商,如发生与商品或服务有关的争议,我行将协助持卡人与商家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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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细则
(1)非指定行程内的高速公路费及停车费等;(2)等候费:送机/送火车按预定时间起算免费等待30分钟,接机/接火车按航班实际落地/火车实际到达起算免费等待60分钟(飞机、火车晚点期间免费等待),如等候时长超过上述免费等候期的,按50元/小时加收超时等候服务费用(不足60分钟按照60分钟计)。(3)站点费:行车途中增加站点(即:非出发地或目的地的临时停靠点),同行政区,每增加1点,加收50元/点的站点服务费,不同行政区,每增加1点,加收100元/点的站点服务费;(4)如未按约定时间到达且未致电通知,致使司机等待超过2小时,将取消等待,且视为已享受本次服务。
省份 | 城市数 | 服务城市 | 机场名称 | 市区 | 不含区域 | 备注 |
北京市 | 1 | 北京市 | 北京首都国际机场T1航站楼 | 顺义区、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丰台区、海淀区、石景山区、大兴区、昌平区、通州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亦庄)、怀柔区,门头沟区,平谷区,房山区。 | 不包含偏远的县级城市服务范围(如密云县) | |
北京首都国际机场T2航站楼 | ||||||
北京首都国际机场T3航站楼 | ||||||
北京南苑机场 | ||||||
上海市 | 2 | 上海市 | 上海虹桥国际机场T1航站楼 | 黄浦区、卢湾区、虹口区、闸北区、杨浦区、静安区、普陀区、长宁区、徐汇区、浦东新区、闵行区、宝山区、嘉定区、金山区、松江区、青浦区、奉贤区 | 不包含偏远的县级城市服务范围(如崇明县) | |
上海虹桥国际机场T2航站楼 | ||||||
上海浦东国际机场T1航站楼 | ||||||
上海浦东国际机场T2航站楼 | ||||||
重庆市 | 2 | 重庆市 | 重庆江北国际机场T1航站楼 | 渝中区、沙坪坝区、江北区、南岸区、大渡口区、九龙坡区、渝北区、巴南区、北碚区 | 万州区、涪陵区、长寿区、合川区、南川区、永川区、江津区、大足区、綦江区、黔江区、璧山区 | |
重庆江北国际机场T2航站楼 | ||||||
天津市 | 4 | 天津市 | 天津滨海国际机场 | 外环以内:滨海新区、武清区、西青区、南开区、河西区、河东区、津南区、东丽区、河北区、北辰区、和平区、红桥区、塘沽区 | 静海区、宝坻区 | |
广东省 | 5 | 广州市 |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 | 荔湾区、越秀区、天河区、海珠区、白云区、黄埔区、花都区、萝岗区、番禺区、南沙区、增城区、从化区 | 不包含偏远的县级城市服务范围及佛山市全境 | |
6 | 深圳市 | 深圳宝安国际机场T3航站楼 | 罗湖区、福田区、南山区、龙华新区、宝安区、龙岗区、坪山新区、大鹏新区、盐田区、光明新区 | 不包含偏远的县级城市服务范围 | ||
7 | 珠海市 | 珠海金湾机场 | 香洲区、斗门区、金湾区 | |||
8 | 惠州市 | 惠州平潭机场 | 惠城区 | 大亚湾区、博罗县、龙门县、惠阳区、惠东县 | ||
海南省 | 9 | 三亚市 | 三亚凤凰国际机场 | 吉阳区、天涯区、河西区、崖州区、海棠湾、亚龙湾、南山、三亚湾、大东海 | ||
10 | 海口市 | 海口美兰国际机场 | 龙华区、秀英区、琼山区、美兰区 | |||
江苏省 | 11 | 南京市 | 南京禄口国际机场T1航站楼 | 环城高速以内:玄武区、鼓楼区、建邺区、秦淮区、雨花台区、栖霞区、江宁区 | 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浦口区 | |
南京禄口国际机场T2航站楼 | ||||||
12 | 无锡市 | 苏南硕放国际机场 | 崇安区、南长区、滨湖区、锡山区、惠山区、北塘区 | |||
13 | 苏州市 | 苏州光福机场 | 沧浪区、平江区、金阊区,工业园区,高新区(虎丘区),吴中区,相城区 | |||
浙江省 | 14 | 杭州市 | 杭州萧山国际机场 | 绕城高速以内:上城区、下城区、西湖区、拱墅区、江干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 | 富阳区 | |
15 | 温州市 | 温州永强机场 | 绕城高速以内: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 | 洞头县、瓯北片(永嘉县东瓯、江北、黄田、三江街道) | ||
16 | 宁波市 | 宁波栎社国际机场 | 绕城高速以内:鄞州区、江东区、江北区、海曙区、镇海区、北仑区 | |||
安徽省 | 17 | 合肥市 | 合肥新桥国际机场 | 二环以内:蜀山区、瑶海区、包河区、庐阳区 | ||
福建省 | 18 | 福州市 | 福州长乐国际机场 | 三环快速路以内: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马尾区、晋安区 | ||
19 | 厦门市 | 厦门高崎国际机场 | 岛内:思明区、同安区、集美区、湖里区、海沧区、翔安区 | |||
广西省 | 20 | 南宁市 | 南宁吴圩国际机场 | 绕城高速内:兴宁区、青秀区、西乡塘区、江南区、良庆区 | 邕宁区 | |
21 | 桂林市 | 桂林两江国际机场 | 绕城高速以内:七星区、叠彩区、象山区、秀峰区 | 雁山区 | ||
22 | 北海市 | 北海福成机场 | 海城区、银海区、铁山港区 | 合浦县 | ||
河南省 | 23 | 郑州市 | 郑州新郑国际机场 | 三环线以内:中原区、二七区、管城回族区、金水区、上街区、惠济区 | ||
湖北省 | 24 | 武汉市 | 武汉天河国际机场T2号航站楼 | 三环以内:硚口区、江汉区、江岸区、洪山区、武昌区、青山区、东西湖区 | 江夏区、汉南区、新洲区、黄陂区、蔡甸区 | |
25 | 宜昌市 | 宜昌三峡机场 | 西陵区、伍家岗区 | 夷陵区、点军区、猇亭区 | ||
湖南省 | 26 | 长沙市 | 长沙黄花国际机场T1航站楼 | 二环以内:芙蓉区、天心区、雨花区、开福区 | 岳麓区、长沙县、宁乡县、望城县、浏阳市 | |
长沙黄花国际机场T2航站楼 | ||||||
长沙黄花国际机场T3航站楼 | ||||||
27 | 张家界市 | 张家界荷花国际机场 | 永定区、武陵源区 | 慈利县、桑植县 | ||
成都市 | 28 | 成都市 | 成都双流国际机场T1航站楼 | 绕城高速以内:青羊区、锦江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其他:双流县 | 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崇州市、都江堰、彭州、邛崃、金堂县、郫县、浦江县、大一县、新津县 | |
成都双流国际机场T2航站楼 | ||||||
江西省 | 29 | 南昌市 | 南昌昌北机场 | 绕城高速以内:东湖区、西湖区、青山湖区、青云谱区、新建区 | 湾里区 | |
辽宁省 | 30 | 大连市 | 大连周水子国际机场 | 西岗区、中山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金州新区 | 高新区、旅顺口区、保税区、普湾新区 | |
31 | 沈阳市 | 沈阳桃仙国际机场T1航站楼 | 二环以内:和平区、沈河区、皇姑区、大东区 、铁西区、浑南新区、于洪区、东陵区 | 沈北新区 | ||
沈阳桃仙国际机场T2航站楼 | ||||||
沈阳桃仙国际机场T3航站楼 | ||||||
山东省 | 32 | 济南市 | 济南遥墙国际机场 | 二环以内:槐荫区、历下区、天桥区、市中区、历城区 | 长清区 | |
33 | 青岛市 | 青岛流亭国际机场T1航站楼 | 李沧区、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崂山区、城阳区 | 黄岛区、即墨区 | ||
青岛流亭国际机场T2航站楼 | ||||||
山西省 | 34 | 太原市 | 太原武宿国际机场 | 绕城高速以内:尖草坪区、杏花岭区、万柏林区、迎泽区、小店区、晋源区 | ||
35 | 大同市 | 大同云冈机场 | 绕城高速以内:矿区、新荣区、南郊区 | |||
陕西省 | 36 | 西安市 | 西安咸阳国际机场T1航站楼 | 绕城高速内: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雁塔区、未央区、新城区、长安区 | 临潼区、阎良区 | |
西安咸阳国际机场T2航站楼 | ||||||
西安咸阳国际机场T3航站楼 | ||||||
云南省 | 37 | 丽江市 | 丽江三义机场 | 古城区 | 玉龙县、宁蒗县、永胜县、华坪县 | |
38 | 昆明市 | 昆明长水国际机场 | 绕城高速以内:五华区、盘龙区、西山区、官渡区、呈贡区 | |||
39 | 大理白族自治州 | 大理机场 | 大理区、下关区 | |||
河北省 | 40 | 石家庄市 | 石家庄正定国际机场 | 二环以内:桥西区、栾城区、新华区、裕华区 | 鹿泉区、藁城区 | |
贵州省 | 41 | 贵阳市 | 贵阳龙洞堡国际机场 | 云岩区、南明区、观山湖区、花溪区 | 乌当区、白云区、修文县、开阳县、息烽县、清镇市 | |
甘肃省 | 42 | 兰州市 | 兰州中川机场 | 绕城高速以内: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 | 红古区 | |
吉林省 | 43 | 长春市 | 长春龙嘉国际机场 | 绕城高速以内:朝阳区、南关区、宽城区、二道区、绿园区 | 经济开发区、高新产业开发区、汽车产业开发区、净月旅游经济开发区、双阳区 | |
黑龙江省 | 44 | 哈尔滨市 | 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 | 绕城高速内:南岗区、道里区、道外区、香坊区、松北区 | ||
内蒙古 | 45 | 呼和浩特市 | 呼和浩特白塔国际机场 | 二环路内:回民区、新城区、玉泉区、赛罕区 |
综合交通意外保障
周全保障|最高1000万综合交通意外保障
首刷即可获得最高1000万元航空意外保障、200万元火车轮船意外保障及100万元营运汽车意外保障,保障范围为全球保障。
最高1000万元综合交通意外保障
保障对象 | 保障金额 币种:人民币 | ||
飞机 | 火车、轮船 | 营运汽车 | |
客户本人 | 1,000万 | 200万 | 100万 |
同行配偶 | 250万 | —— —— | —— —— |
同行未成年子女 | 10万 | —— —— | —— —— |
保险终止:所持信用卡注销或卡片状态异常,保险责任自注销次日零时起终止。
保险细则
一、责任范围: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客机或商业营运的火车、轮船、汽车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伤残的,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承担责任,具体承担的责任和对应的保险金以保险单载明的为准,且身故保险金和伤残保险金累计给付不超过各项意外伤害保险金额。
(一)身故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客机或商业营运的火车、轮船、汽车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人按“飞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火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轮船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或“汽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分别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日起下落不明,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保险人按“飞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火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轮船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或“汽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分别给付身故保险金。但若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保险金受领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30日内退还保险人给付的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前保险人已给付第(二)款约定的伤残保险金的,身故保险金应扣除已给付的伤残保险金。
(二)伤残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客机或商业营运的火车、轮船、汽车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简称《伤残评定标准》)所列一至七级伤残之一的,保险人按协议所列给付比例乘以“飞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火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轮船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或“汽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分别给付伤残保险金。如第180日治疗仍未结束的,按当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鉴定,并据此给付伤残保险金。
1.当同一保险事故造成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时,应首先对各处伤残程度分别进行评定,如果几处伤残等级不同,以最重的伤残等级作为最终的评定结论;如果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等级相同,伤残等级在原评定基础上最多晋升一级,最高晋升至第一级。同一部位和性质的伤残,不应采用《伤残评定标准》条文两条以上或者同一条文两次以上进行评定。
2.被保险人如在本次意外伤害事故之前已有伤残,保险人按合并后的伤残程度在《伤残评定标准》中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伤残保险金,但应扣除原有伤残程度在《伤残评定标准》所对应的伤残保险金。
在保险期间内,前述第(一)、(二)款下的保险金累计给付金额以保险单载明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限。
二、责任免除范围:1.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2.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3.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4.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疾病、药物过敏、中暑、猝死;
5.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6.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7.恐怖袭击;
8.被保险人犯罪或拒捕;
9.被保险人从事高风险运动或参加职业或半职业体育运动;
10.被保险人严重违反承运人关于安全乘坐的规定。
11.战争、军事行动、暴动或武装叛乱期间;
12.被保险人醉酒或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期间;
13.被保险人非以乘客的身份置身于任何交通工具;
14.被保险人乘坐非商业营运的火车、轮船或汽车期间。
三、温馨提示:
1. 如卡片异常,如涉嫌伪冒、被管制停卡,进入催收等,平安银行有权通知保险人在卡片冻结期间暂停保险服务,信用账户冻结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如用卡过程中发生挂失补卡或到期换卡,新卡仍需激活并首刷后才能再次享受上述保险保障;
2. 如被保险人年龄<18周岁,上表中飞机意外的保险金额为RMB50万元,其他交通工具的保险金额为RMB10万元;
3. 如被保险人的配偶或子女与被保险人不同时搭乘同一航班,则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配偶和子女不承担保险责任;
4. 被保险人为主附卡持卡人关系,彼此同行时,会发生保障利益重叠交叉的情形,但每一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不作累加,保险金额以其所获赠的保险保障中的保险金额的高者为准;
5. 持卡人所持卡片的层级变化(指由白金级客户升级成为钻石级客户,或由钻石级客户变更为白金级客户),我行将按白金类及以上保险保障唯一且从高原则,为您调整到层级对应的保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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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赔流程
保险金申请人向保险人申请给付保险金时,应提交以下材料。保险金申请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以下材料的,应提供其他合法有效的材料。保险金申请人未能提供有关材料,导致保险人无法核实该申请的真实性的,保险人对无法核实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全车人员意外保障
驾车保障|最高100万全车人员意外保障
首刷次日起,持卡人可获得最高40万元驾驶员意外保障,同车家人(限直系亲属)最高每人可获得10万元乘车意外保障(限非商业营运私家车,最多6人)。
最高100万元全车人员意外保障
保障对象 | 保障金额 | 适用车型 |
持卡人 | 40万 | 非商业运营私家车(七座及以下),不含公用车辆、货用车辆、客货两用车辆、摩托车等。 |
同车家人 | 10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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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生效:首刷次日零时起本保障服务生效。如用卡过程中发生挂失补卡或到期换卡,新卡仍需首刷后才能再次享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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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终止:所持信用卡注销或卡片状态异常,保险责任自注销次日零时起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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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细则
一、责任范围: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驾驶适用车型的机动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导致身故、伤残的,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
(一)身故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驾驶适用车型的机动车辆发生道路交通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人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乘坐持卡人驾驶适用车型的机动车辆发生道路交通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人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日起下落不明,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保险人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但若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保险金受领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30日内退还保险人给付的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前保险人已给付第(二)款约定的伤残保险金的,身故保险金应扣除已给付的保险金。
(二)伤残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驾驶适用车型的机动车辆发生道路交通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简称《伤残评定标准》)所列一至七级伤残之一的,保险人按协议所列给付比例乘以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伤残保险金。如第180日治疗仍未结束的,按当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鉴定,并据此给付伤残保险金。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乘坐持卡人驾驶适用车型的机动车辆发生道路交通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简称《伤残评定标准》)所列一至七级伤残之一的,保险人按协议所列给付比例乘以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伤残保险金。如第180日治疗仍未结束的,按当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鉴定,并据此给付伤残保险金。
1.当同一保险事故造成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时,应首先对各处伤残程度分别进行评定,如果几处伤残等级不同,以最重的伤残等级作为最终的评定结论;如果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等级相同,伤残等级在原评定基础上最多晋升一级,最高晋升至第一级。同一部位和性质的伤残,不应采用《伤残评定标准》条文两条以上或者同一条文两次以上进行评定。
2.被保险人如在本次意外伤害事故之前已有伤残,保险人按合并后的伤残程度在《伤残评定标准》中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伤残保险金,但应扣除原有伤残程度在《伤残评定标准》所对应的伤残保险金。
在保险期间内,前述第(一)、(二)款下的保险金累计给付金额以保险单载明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限。
二、责任免除范围:1. 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2. 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3. 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4. 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疾病、药物过敏、中暑、猝死;
5. 被保险人接受整容手术及其他内、外科手术;
6. 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7.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 恐怖袭击;
9. 被保险人犯罪或拒捕;
10.被保险人从事高风险运动或参加职业或半职业体育运动;
11. 被保险人在下车后或非因驾驶机动车辆遭受的意外伤害事故;
12. 战争、军事行动、暴动或武装叛乱期间;
13. 被保险人醉酒或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期间;
14. 被保险人酒后驾车、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期间;
15. 被保险人交通肇事驾车逃逸。
三、温馨提示:
1. 如卡片异常,如涉嫌伪冒、被管制停卡,进入催收等,平安银行有权通知保险人在卡片冻结期间暂停保险服务,信用账户冻结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如用卡过程中发生挂失补卡或到期换卡,新卡仍需激活并首刷后才能再次享受上述保险保障。
2. “同车家人”指被保险人的直系亲属,包括血亲和姻亲,具体如下:被保险人配偶、被保险人及其配偶的父母,以及被保险人的子女。
3. 被保险人的朋友不属于“同车家人”的范围。
4. 从租赁公司租借使用的非商业运营的7座及以下车辆,属于适用车型范围。
5. 持卡人所持卡片的层级变化(指由白金级客户升级成为钻石级客户,或由钻石级客户变更为白金级客户),我行将按白金类及以上保险保障唯一且从高原则,为您调整到层级对应的保险保障。
一、理赔流程:
保险金申请人向保险人申请给付保险金时,应提交以下材料。保险金申请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以下材料的,应提供其他合法有效的材料。保险金申请人未能提供有关材料,导致保险人无法核实该申请的真实性的,保险人对无法核实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身故保险金申请
1. 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2. 保险金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 公安部门或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若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保险金申请人应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4. 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
5. 保险金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6. 若保险金申请人委托他人申请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7. 户籍证明(如需要);
8. 结婚证(如需要)。
(二)伤残保险金申请
1. 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2. 被保险人身份证明;
3. 二级以上(含二级)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或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伤残鉴定诊断书;
4. 保险金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5. 若保险金申请人委托他人申请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6. 户籍证明(如需要);
7. 结婚证(如需要)。
贵宾礼遇独享尊荣
贵宾客户独享尊荣
健康服务、留学服务、旅游出行服务、休闲购物服务、商务服务
白金客户环球秘书
客户健康管理服务
国际医疗救援服务
国内医疗救援服务
留学服务 留学关爱服务
旅游出行服务
旅行/商务签证申请协助服务
尊享全球指定酒店贵宾服务
驾车礼遇
国际旅行服务
休闲购物服务 知名美体、美容、SPA机构查询安排服务
奢侈品信息查询和采购服务
体育娱乐协助
商务服务
出行定制协订
礼仪协助
生效条件:卡片激活且卡片状态正常,满足服务细则
服务适用:限持卡人本人申请,不限次数
以下是服务细则
1、 旅行/商务签证申请协助服务
1)可为客户提供相关符合资质的签证办理机构信息、签证申请相关信息。
2)尽最大可能协助客户办理旅行/商务签证申请事宜。
3)客户需要办理加急旅行/商务签证时,将尽最大可能协助客户办理。
服务规则:1)上述所有服务服务商将尽最大努力提供,但不能保证每一次都能按照客户的要求完成。
2)上述服务是基于协助安排或者转介绍为基础,服务商及我行不支付任何第三方费用。所有第三方费用需由客户承担。
3)服务商及我行无权担保第三方商品或服务的供应商的质量,客户应当自行决定是否使用服务商提供信息的供应商。
2、尊享全球指定酒店贵宾服务可协助为客户预定合作网络内全球超过 5000家酒店及度假村,并享受特殊礼遇,包括:房间免费升级(当酒店有空余 房间时),提前入住,延迟退房(专享礼遇会因酒店而异),免费早餐、现金消费券等礼遇。
服务规则:
1)上述所有服务服务商将尽最大努力提供,但不能保证每一次都能按照客户的要求完成。
2)上述服务是基于协助安排或者转介绍为基础,服务商及我行不支付任何第三方费用。所有第三方费用需由客户承担。
3)服务商及我行无权担保第三方商品或服务的供应商的质量,客户应当自行决定是否使用服务商提供信息的供应商。
4)各酒店升级项目不同,请以实际到点为准
3、知名美体、美容、SPA机构查询,行程安排可在全球为客户协助查询知名美体、美容机构,并在可接受预订的情况下协助预订指定的服务。客户可享受供应商的优惠 权益。
服务规则:
1)上述所有服务服务商将尽最大努力提供,但不能保证每一次都能按照客户的要求完成。
2)上述服务是基于协助安排或者转介绍为基础,服务商及我行不支付任何第三方费用。所有第三方费用需由客户承担。
3)服务商及我行无权担保第三方商品或服务的供应商的质量,客户应当自行决定是否使用服务商提供信息的供应商。
4、奢侈品信息查询和采购1)可为客户在全球搜寻、购买和递送奢侈品。
2)可协助客户查询全球知名奢侈品展览信息,并协助预订酒店、机票、接送车辆。
3)可协助客户在全球查询时装设计师信息,在设计师接受的情况下、可协助与设计师联络。
4)可协助客户在全球查询时装发布会信息,在主办方接受的情况下、可协助与其联络,并预订机票、酒店和行程中的车 辆接送。
服务规则:1)上述所有服务服务商将尽最大努力提供,但不能保证每一次都能按照客户的要求完成。
2)上述服务是基于协助安排或者转介绍为基础,服务商及我行不支付任何第三方费用。所有第三方费用需由客户承担。
3)服务商及我行无权担保第三方商品或服务的供应商的质量,客户应当自行决定是否使用服务商提供信息的供应商。
5、留学生关爱服务1)可为客户推介留学体检机构、包括其联络方式,供客户选择。
2)可为客户安排机票、酒店预订、接送,并提供行前注意事项以及紧急更改行程的服务。
3)可为客户提供留学当地的租房服务供应商信息,驾校信息。
4)客户在境外旅行途中遇紧急情况时,可拨打服务电话,得到免费的短时、紧急的电话翻译服务。
5)在客户(或其子女)到达留学地时,可协助代为知会其父母,包括转告客户(或其子女)的联系方式如电话号码。
服务规则:1)上述所有服务服务商将尽最大努力提供,但不能保证每一次都能按照客户的要求完成。
2)上述服务是基于协助安排或者转介绍为基础,服务商及我行不支付任何第三方费用。所有第三方费用需由客户承担。
3)服务商及我行无权担保第三方商品或服务的供应商的质量,客户应当自行决定是否使用服务商提供信息的供应商。
6、 商务礼遇协助1)可为客户个人出行提供协助,协助安排机票、酒店、会议室等及行前注意事项的信息。
2)可为客户提供私人秘书服务机构及翻译服务机构的信息,包括联系方式。
3)可为客户在全球查询高档餐饮服务商,并在可接受预订的情况下协助预定座位。
4)可为客户在全球查询专门组织精品旅游的旅游服务机构或目的地旅游服务机构及其服务项目,以方便客户在全球安排豪华、私密的旅游。
5)可为客户查询并提供关于全球主要机场的接送服务或车辆服务提供商的信息,并在可接受预订的情况下协助预订接送机服务,以方便客户旅行。
6)可为客户查询全球主要城市和旅游胜地的中(英)文导游服务提供商或导游,以方便客户得到全球范围的导游服务。
服务规则:1)上述所有服务服务商将尽最大努力提供,但不能保证每一次都能按照客户的要求完成。
2)上述服务是基于协助安排或者转介绍为基础,服务商及我行不支付任何第三方费用。所有第三方费用需由客户承担。
3)服务商及我行无权担保第三方商品或服务的供应商的质量,客户应当自行决定是否使用服务商提供信息的供应商。
7、体育娱乐礼遇1)可为客户查询全球性音乐会和演出活动,并在主办方接受的情况下协助预定、购买、递送门票。并协助客户预订机票、酒店和行程中的车辆接送。
2)可为查询客户提供全球体育赛事信息,在可接受预订的情况下,可协助预定、购买、递送指定赛事的门票,并协助预订机票、酒店和行程中的车辆接送。
3)可为客户查询艺术家、评论家、鉴赏专家、知名画廊等举办的艺术品鉴赏讲座、课程等活动并协助客户报名参加;协助查询国际著名艺术博览会、展会等活动并在主办方接受的情况下协助预定、购买、递送门票;可协助客户预订相关活动的酒店、机票、车辆接送。
4)可为客户查询提供全球知名赛马活动的信息,在可接受预订的情况下,协助预定、购买、递送指定赛事的门票,并协助预订机票、酒店和行程中的车辆接送。
服务规则:1)上述所有服务服务商将尽最大努力提供,但不能保证每一次都能按照客户的要求完成。
2)上述服务是基于协助安排或者转介绍为基础,服务商及我行不支付任何第三方费用。所有第三方费用需由客户承担。
3)服务商及我行无权担保第三方商品或服务的供应商的质量,客户应当自行决定是否使用服务商提供信息的供应商。
8、商务礼仪协助协助客户递送鲜花、名品巧克力及蛋糕给客户的亲友或商业伙伴。此类物品的购买费用及递送过程中产生的第三方费用需由客户承担。
服务规则:
1)上述所有服务服务商将尽最大努力提供,但不能保证每一次都能按照客户的要求完成。
2)上述服务是基于协助安排或者转介绍为基础,服务商及我行不支付任何第三方费用。所有第三方费用需由客户承担。
3)服务商及我行无权担保第三方商品或服务的供应商的质量,客户应当自行决定是否使用服务商提供信息的供应商。
9、驾车礼遇1)协助提供路径指导
当客户在驾车出行途中迷失方向,可致电服务商,服务商将提供客户达到目的地的路径指导。
2)协助提供加油站信息
当客户在驾车出行途中需要了解附近的加油站信息,可致电服务商,服务商将提供客户附近的加油站地址。
3)汽车服务供应商介绍、推荐、建议
如客户的汽车因故障或事故不能继续驾驶,可致电服务商,服务商将介绍事发地点附近的的维修厂、店。
4)修养护服务
服务商可协助客户安排在服务商网络内的车辆修理厂、店内对其汽车提供维修、维护、零部件更换、保养、汽车美容等服务。客户需支付所有的相关费用。
5)自驾游旅游路线设计协助
当客户计划出游且在设计自驾游路线时,可致电服务商,服务商将协助提供从客户所在地至景点的自驾游路线信息。
6)自驾游景点区住宿和餐饮信息协助
当客户自驾游到景点区需安排住宿和餐饮时,可致电服务商,服务商将协助提供景点区的酒店和餐馆的地址和联系电话。
7)豪华房车或代用车租赁
在客户要求下,服务商协助客户安排豪华房车或代用车的租赁,以及接送服务。
8)邀请参加高档汽车新车发布、试驾,或相关派对
服务商提供近期高档汽车新车上市、鉴赏、试驾等活动和派对的信息,平安银行可通过其宣传资料告知客户。如客户有需求,服务商可安排预定。
9)F1赛车及国际汽车大赛订票及旅途安排
应客户要求,服务商应协助客户预订、购买和递送F1及其他国际汽车大赛之门票,如需要,还将协助旅程安排包括机票酒店的预定和接送车辆的安排。
10)全球汽车展会信息及旅程安排
服务商按客户的要求提供全球汽车展会的信息。应客户要求,服务商应协助安排机票、酒店的预定和行程中的车辆接送服务。
1)上述所有服务服务商将尽最大努力提供,但不能保证每一次都能按照客户的要求完成。
2)上述服务是基于协助安排或者转介绍为基础,服务商及我行不支付任何第三方费用。所有第三方费用需由客户承担。
3)服务商及我行无权担保第三方商品或服务的供应商的质量,客户应当自行决定是否使用服务商提供信息的供应商。
10、客户健康管理服务(一)、IP专享电话医生服务
1、为急性损伤提供分诊服务,如肌肉拉伤,骨折,烧伤,出血等
2、为常见病提供医疗方面的建议, 如发热,流鼻涕/咳嗽,腹泻/呕吐,消化不良,头晕,头痛,失眠等
3、针对常规的体格检查提供咨询
4、针对常见的非处方药提供用药指导
5、针对常见的慢性病提供治疗建议,如高血压,糖尿病,高血脂等
6、健康的促进,如控制体重,适度的体育活动,健康的饮食,戒烟等
7、针对儿童的疫苗和营养提供咨询
备注:•精神疾病和心理咨询不在服务范围内
•此服务主要提供健康咨询, 健康促进和家庭医生的服务
•此服务不等同于在线的诊疗或急救服务
•此服务是咨询类的服务,对于拨打电话的客户,此咨询不等同于接受或放弃相应医学治疗的指导意见
•此服务不提供任何关于妇科,产科,产前检查和产后护理的咨询
(服务时间:北京时间8:00 am—8:00pm)(二)、 健康礼遇服务
1、VIP体检服务
应客户的要求,服务商可协助安排客户接受VIP体检服务。服务商负责向客户介绍第三方体检服务提供者的情况,但并不对其所介绍的第三方体检服务提供者的服务质量承担保证责任,选择第三方体检服务提供者的最终决定权在于客户本人。服务商的服务仅限于协助安排,所有第三方费用需由客户承担。(服务可提供地区仅限: 香港、台湾、新加坡)
2、境外知名医疗机构介绍和建议
经客户请求,服务商可向客户协助查询中国境外知名医疗机构、诊所、牙医和牙医诊所(合称“第三方服务提供者”)的名称、地址、电话号码及其工作时间。在可接受预订的情况下协助预订指定的服务,尽可能提供符合客户权益的第三方服务提供者的信息。(服务可提供地区仅限: 亚洲地区)
3、国内知名医疗机构介绍和建议
经客户请求,服务商可向客户协助查询国内知名医疗机构、诊所、牙医和牙医诊所(合称“第三方服务提供者”)的名称、地址、电话号码及其工作时间。但服务商不提供预约服务。
服务商在第三方服务提供者的选择过程中将充分履行其谨慎和勤勉的职责,尽可能提供符合客户权益的第三方服务提供者的信息。(服务可提供地区仅限: 北京、上海)
•上述服务服务商将尽最大努力提供,但不能保证每一次都能按照客户的要求完成;
•上述服务仅限于服务商的网络医院,在可提供预约服务的情况下,对于第1项和第2项服务必须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预约;
•上述服务是基于协助安排或者转介绍为基础,服务商及我行不支付任何第三方费用。第三方费用指的是:除在服务公司电话服务中心内、由服务商客服人员在电话上提供的组织、协调、联络、安排等服务以外的其他所有费用。所有第三方费用需由客户承担;
服务商提供的服务为协助安排或者转介绍,服务商无权担保第三方的产品或服务质量。
1、旅行信息咨询服务
2、大使馆、领事馆信息
3、行李延误、遗失援助
4、护照遗失援助
5、重新安排旅行计划
6、紧急电话翻译服务/介绍当地翻译服务
7、紧急法律援助
8、紧急口讯传递和文件递送
9、协助安排酒店住宿
12、国际医疗救援服务1、电话医疗咨询
2、医疗机构介绍和建议
3、协助、安排就医住院
4、住院期间医疗费用的担保和/或垫付,及住院期间医疗情况的跟踪、观察和监控
5、休养期的饭店住宿
6、紧急医疗翻译服务
7、安排并支付紧急返回本国或常住国
8、递送必需药物和医疗用品
9、安排并支付紧急医疗转送
10、安排并支付医疗转运回本国或常住国
11、安排并支付遗体运送回本国或常住国
12、安排并支付直系亲属探病及住宿
13、安排并支付未成年子女回本国或常住国
14、安排并支付直系亲属处理后事
15、紧急口讯传递
国际医疗救援在任一事故下对任何客户的救援服务限额如下紧急医疗转送, 医疗转运回本国或常住国,遗体运送回本国或常住国服务 | 每次最高上限为美金1,000,000元 |
未成年同行子女回本国或常住国 | 一张经济舱单程机票 |
直系亲属探病及住宿 | 一张经济舱往返机票,住宿项目每日不超过美金250元住宿费且每次事件该项目最高上限为美金1,000元 |
休养期的饭店住宿 | 每日不超过美金250元且每次事件该项目最高上限为美金1,000元 |
紧急返回本国或常住国 | 一张经济舱单程机票 |
直系亲属处理后事及住宿 | 一张往返经济舱机票,住宿项目每日不超过美金250元住宿费且每次事件该项目最高上限为美金1,000元 |
除上述紧急医疗转送, 医疗转运回本国或常住国,遗体运送回本国或常住国服务以外在任一事故下任一客户的救援服务限额 | 最高上限为美金10,000元 |
责任说明:
1)国际旅行救援服务
以上服务基于协助安排或者转介绍的基础,服务商及我行不支付任何第三方费用,所有第三方费用需由用户承担。
2)国际医疗救援服务
上述第2-3项服务和第8项服务基于协助安排或者转介绍的基础,服务商及我行将不支付任何第三方费用,所有第三方费用及相关服务需由用户承担。
上述第4项服务,服务商及我行不支付任何住院医疗费用及第三方费用,所有住院医疗费用及第三方费用需由用户承担。
上述第5项、第7项以及第9至第14项服务应以规定的救援服务限额为限并同时满足除外责任。
如遇不可抗力,如地震、火灾、兵变、洪水等将可能导致服务无法执行,银行不承诺在任何情况下都可完成提供服务。
除非服务商已经事先书面批准并且用户已经支付了相关费用,否则下列治疗、项目、病情、活动和与之有关的或间接的费用属于除外责任:
1)由于客户的既往病症而由此发生的救援费用。
2)服务商的服务计划中没有包含的救援费用以及未经服务商事先书面认可的和/或未经服务商安排的紧急医疗救援而产生的费用。但当从偏远落后地区进行紧急医疗转送时,客户事先不能够事先通知/有效联络客户而这样的耽搁有可能会导致用户的生命危险或对其造成伤害时,本除外条款不适用。
当客户在本国或常住国境内时发生的救援事件或者当用户在居住地时发生的救援事件
3)不顾医生劝告离开本国或常住国境外旅行或离开国内居住地旅行并由此发生的救援费用;以获得医学治疗为目的的旅行并由此发生的救援费用或者因之前已发生的意外伤害、疾病或既往病症,需要进一步修养或康复而外出旅行并由此发生的救援费用。
4)如果客户并未出现严重医疗状况,和/或根据服务商医生的意见,用户完全可以在本地获得充分的治疗,或者该治疗可以被合理地延期至用户返回本国或常住国境内或国内居住地之后进行。由于此等情况而发生的救援费用。
5)根据服务商医生的意见,客户其实可以作为一个不需要医疗护送的正常旅行者而坚持要求救援所产生的费用。
6)与分娩、流产或怀孕有关的任何治疗或费用。但这些不适用于在怀孕的前24周内出现的足以危及母亲和/或胎儿生命的任何异常妊娠或怀孕并发症。
7)如果客户从事探穴、登山或利用向导或绳索方式的攀岩、探勘地上坑洞、跳伞运动、降落伞、蹦极、 热气球、滑翔翼、利用带有空气软管装置的保护性头盔进行的深海潜水、武术、拉力比赛、除了赛跑以外的其它各种竞赛活动和参加任何由专业团体或发起人组织的各种竞技运动的,由于此等情况造成意外事故和伤害而进一步发生的救援费用。
8)因情绪的、智力的或精神疾病而由此发生的任何救援费用。
9)因客户自伤、自杀、药物上瘾或滥用、酒精滥用、性传播疾病而由此发生的任何救援费用。
10)因客户罹患获得性免疫缺失综合症(“艾滋病”)或与艾滋病有关的疾病而由此发生的任何救援费用。
11)客户不是作为定期商业航班或者经由批准航线飞行的特许租用航空器上的乘客的身份进行空中飞行而由此发生的任何救援费用。
12)客户从事或试图从事非法活动而由此发生的任何救援费用。
13)因为客户接受了一个未经登记注册的医疗服务者所实施的同国家规定的治疗标准不一致的治疗措施和/或开具的医嘱而由此发生的任何救援费用。
14)因为客户加入了任何国家的现役军队或警察部队而由此发生的任何救援费用;因为客户主动参与战争(无论是否对外宣布)、入侵、敌国的行动、对抗、国内战争、叛乱、暴动、革命或起义而由此发生的任何救援费用。
15)无论何种直接原因,包括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或设备、化学武器和生物武器,包括并不限于恐怖活动或战争而由此发生的任何救援费用。
16)因为客户在轮船、海上钻井平台或者其它类似的离岸设施上工作或活动而由此发生的任何救援费用。
17)要求救援服务时,用户年龄已超过70岁。
18)由于核反应或核辐射为直接原因而造成的各种救援费用。
当发生上述所列的除外情况时,服务商只有在收到客户提供的额外金融或偿还担保的前提下,方可为用户提供按照服务内容收费的医疗救援服务。
1)服务对象的最大适用年龄为70周岁;
2)境外旅行及医疗救援服务时需要满足:每次行程不超过连续90天;
13、国内医疗救援(一)客户在国内旅行(且离开其居住地100公里以外,且每次行程不超过连续90天)途中遭受意外事故或突发疾病时方可使用如下各项服务。
1、电话医疗咨询
2、医疗机构介绍、推荐、建议
3、协助、安排就医住院
4、住院期间医疗费用的担保和/或垫付,及住院期间医疗情况的跟踪观察和监控
5、出院后疗养住宿
6、紧急返回居住地料理直系亲属后事
7、安排并支付紧急医疗转送
8、安排并支付医疗转送回居住地
9、安排并支付遗体转运回居住地
10、安排并支付直系亲属探病及住宿
11、安排并支付未成年子女回居住地
12、安排并支付直系亲属处理后事
13、紧急情况随行人员交通费用
14、紧急口讯传递
二)国内医疗救援在任一事故下对任何客户的救援服务限额如下:
紧急医疗转运, 医疗转运回居住地,遗体运送回居住地服务 | 每次最高上限为人民币6,500,000元 |
未成年同行子女回居住地 | 一张经济舱单程机票 |
直系亲属探病及住宿 | 一张往返经济舱机票,住宿费不超过人民币3,000元 |
休养期的饭店住宿 | 住宿费用总计最高限额为人民币3,000元 |
紧急返回居住地 | 一张单程经济舱机票 |
直系亲属处理后事及住宿 | 一张往返经济舱机票,住宿费不超过人民币3,000元 |
紧急情况随行人员交通费用 | 1名直系亲属或指定代理人在客户紧急医疗护送过程中的交通费用,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0,000元 |
除上述紧急医疗转送, 医疗转运回居住地,遗体运送回居住地服务以外在任一事故下任一客户的救援服务限额 | 最高上限为人民币65,000元 |
(三)责任说明
1)国内旅行医疗救援服务
•虽然服务商审慎地选择服务提供商,但服务商及我行并无权力担保第三方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等。
•上述第2项和第3项服务基于协助安排或者转介绍的基础,服务商及我行将不支付任何第三方费用,所有第三方费用需由客户承担。
•上述第4项服务,服务商及我行不支付任何住院医疗费用及第三方费用,所有客户相关之住院医疗费用及第三方费用需由客户承担。
•上述第5至第13项服务应以救援服务限额为限并同时满足除外责任。
如遇不可抗力,如地震、火灾、兵变、洪水等将可能导致服务无法执行,银行不承诺在任何下都可完成提供服务。(四)免责条款
除非服务商已经事先书面批准并且用户已经支付了相关费用,否则下列治疗、项目、病情、活动和与之有 关的或间接的费用属于除外责任:
19)由于客户的既往病症而由此发生的救援费用。
20)服务商的服务计划中没有包含的救援费用以及未经服务商事先书面认可的和/或未经服务商安排的紧急医疗救援而产生的费用。但当从偏远落后地区进行紧急医疗转送时,客户事先不能够事先通知/有效联络客户而这样的耽搁有可能会导致用户的生命危险或对其造成伤害时,本除外条款不适用。
21)当客户在本国或常住国境内时发生的救援事件或者当用户在居住地时发生的救援事件
22)不顾医生劝告离开本国或常住国境外旅行或离开国内居住地旅行并由此发生的救援费用;以获得医学治疗为目的的旅行并由此发生的救援费用或者因之前已发生的意外伤害、疾病或既往病症,需要进一步修养或康复而外出旅行并由此发生的救援费用。
23)如果客户并未出现严重医疗状况,和/或根据服务商医生的意见,用户完全可以在本地获得充分的治疗,或者该治疗可以被合理地延期至用户返回本国或常住国境内或国内居住地之后进行。由于此等情况而发生的救援费用。
24)根据服务商医生的意见,客户其实可以作为一个不需要医疗护送的正常旅行者而坚持要求救援所产生的费用。
25)与分娩、流产或怀孕有关的任何治疗或费用。但这些不适用于在怀孕的前24周内出现的足以危及母亲和/或胎儿生命的任何异常妊娠或怀孕并发症。
26)如果客户从事探穴、登山或利用向导或绳索方式的攀岩、探勘地上坑洞、跳伞运动、降落伞、蹦极、热气球、滑翔翼、利用带有空气软管装置的保护性头盔进行的深海潜水、武术、拉力比赛、除了赛跑以外的其它各种竞赛活动和参加任何由专业团体或发起人组织的各种竞技运动的,由于此等情况造成意外事故和伤害而进一步发生的救援费用。
27)因情绪的、智力的或精神疾病而由此发生的任何救援费用。
28)因客户自伤、自杀、药物上瘾或滥用、酒精滥用、性传播疾病而由此发生的任何救援费用。
29)因客户罹患获得性免疫缺失综合症(“艾滋病”)或与艾滋病有关的疾病而由此发生的任何救援费用。
30)客户不是作为定期商业航班或者经由批准航线飞行的特许租用航空器上的乘客的身份进行空中飞行而由此发生的任何救援费用。
31)客户从事或试图从事非法活动而由此发生的任何救援费用。
32)因为客户接受了一个未经登记注册的医疗服务者所实施的同国家规定的治疗标准不一致的治疗措施和/或开具的医嘱而由此发生的任何救援费用。
33)因为客户加入了任何国家的现役军队或警察部队而由此发生的任何救援费用;因为客户主动参与战争(无论是否对外宣布)、入侵、敌国的行动、对抗、国内战争、叛乱、暴动、革命或起义而由此发生的任何救援费用。
34)无论何种直接原因,包括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或设备、化学武器和生物武器,包括并不限于恐怖活动或战争而由此发生的任何救援费用。
35)因为客户在轮船、海上钻井平台或者其它类似的离岸设施上工作或活动而由此发生的任何救援费用。
36)要求救援服务时,用户年龄已超过70岁。
37)由于核反应或核辐射为直接原因而造成的各种救援费用。
当发生上述所列的除外情况时,服务商只有在收到客户提供的额外金融或偿还担保的前提下,方可为用户提供按照服务内容收费的医疗救援服务。(五):客户应符合如下服务条件:
1)服务对象的最大适用年龄为70周岁;
2)境内旅行医疗救援服务时需满足:离开其居住地100公里以外,且每次行程不超过连续90天。
定义解释1)“恐怖活动”是指任何人、团伙单独或者代表任何组织、政府或者与之有关为政治、宗教、政治形态、民族原因而实施的目的是对政府施加影响或者使公众、部分公众处于恐惧之中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武力、暴力或者武力、暴力威胁。
2)“本国”是指用户的国籍国。
3)“常住国”或“国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台湾地区、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
4)中国境外”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以外的国家和地区。前往台湾地区、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也按“中国境外”处理。
5)“居住地”是指用户最后确定并经甲方确认的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台湾地区、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居住城市,如未指定则默认为用户持有的银行卡的签发城市。
6)“救援服务限额”是指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在任一事故下,在向用户提供某项救援服务时,乙方应当承担的相关的救援费用的最高金额。
7)“严重医疗状况”是指依照乙方医生的意见,为了避免用户死亡或者对用户的健康造成直接或长期严重的损害而必须采取紧急治疗措施的一种病情。在判断是否存在严重医疗状况的时候,乙方医生将考虑用户所在的地理位置、医疗急诊的性质和事发地提供适当的医疗服务或医疗设施的可能性。
8)“既往病症”是指在本服务计划开始之前的十二个月内用户曾经接受住院治疗的的任何医疗状况,或者在本服务计划开始前的六个月内用户在正规的医疗机构处被诊断或治疗包括处方药的任何医疗状况。
9)“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
10)“第三方服务提供者”是指任何参与乙方的服务提供网络中的成员,由乙方向用户推荐并且为用户提供服务的独立运作的服务商,包括但不限于医院、诊所等。该类服务提供者并不被乙方雇佣或控制而仅仅是乙方的第三方服务提供网络中的一员。